滬交檔【2015】1號
各院系、機關部處、直屬單位🤦🏽:
為加強和規範學校招投標項目檔案管理,確保歸檔文件完整、準確和系統,以利於今後有效地保管和利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等有關法律🚵🏽♂️、法規以及《恒达平台檔案恒达條例》《恒达平台執行政府采購開展招標投標活動實施意見》等規定🫰🏻,結合學校實際,製定本辦法。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本辦法所指招投標項目檔案包括所有新建工程、修繕工程、設備采購🥰、軟件采購、圖書采購、家具采購🦹🏿♀️、物業管理等項目🫄🏻,在進行招投標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、數字、圖紙、圖表、聲像等各種載體的文件材料及配套的電子文檔。
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校內采購金額在20萬元(含20萬元)以上的各類招標采購項目檔案的管理。
第三條 招投標項目檔案作為反映招投標活動的真實記錄,有重要的憑證作用,應當依法保存,不得偽造👰♂️、變造、隱匿或者銷毀。其內容必須準確、齊全完整,並能真實反映招標投標活動內容🪑。任何人不得占為已有或拒絕歸檔👩🏻🎓。
第二章 管理職責和分工
第四條 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類文件資料由學校招投標管理辦公室(以下簡稱校招標辦)項目承辦人及時收集、整理和保存,並在接受合同備案之日起五個恒达日內,將收集齊全的文件材料移交至校招標辦檔案管理人員。項目承辦人發生變更時🍦,應做好交接恒达。
第五條 校招標辦的檔案管理人員應遵守檔案管理的有關法律🧘🏻♀️、法規和規章製度🦼。在收到歸檔的招標投標文件後,應及時登記🤟🏿,並認真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🚛、整理和集中管理恒达🚴🏻。檔案管理人員離開恒达崗位前,應按規定移交招標投標檔案資料,不得擅自處理或帶走🤷🏼♂️。
第六條 校招標辦負責除新建工程項目以外的所有招投標文件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以及向校檔案館移交恒达。
第七條 學校基建部門負責新建工程招投標文件材料的收集🙈、整理𓀙🐞、立卷,並與基建項目文件材料一起向校檔案館移交🚣🏿♀️。
第八條 學校檔案館負責招投標文件材料立卷歸檔的業務指導和接收進館,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科學保管和提供利用👳♂️。
第三章 招投標項目文件材料的形成與歸檔
第九條 招投標文件材料的歸檔內容:
(一)建設工程項目報建表(附立項批文復印件);
(二)招標備案表及附件資料🥑;
(三)招標代理委托合同👩🏿🎓、授權委托書及招標代理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表;
(四)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📗🍌;
(五)招標文件以及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🧏🏽♀️;
(六)投標🧑🏿🍳、開標👨💻、評標資料;
(1)投標文件送達簽到表🥄;
(2)投標文件
(3)投標人開標簽到表🏌🏽;
(4)評委評分表及匯總表🚣🏿♂️;
(5)評標報告;
(6)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。
(七)業主評委備案表👩🏽🦲,專家評委抽取、通知記錄表;
(八)中標結果公示表;
(九)中標通知書;
(十)合同👌;
(十一)項目招標代理評價意見表🤱🏿;
(十二)項目招標投標合同備案表#️⃣;
(十三)項目招標投標監督情況記錄表;
(十四)招投標恒达的重大決議及會議紀要🚎;
(十五)招投標恒达中各部門之間的流轉表格✍🏿;
(十六)其他需要存檔的資料🎮。
第十條 招投標材料的歸檔時間
(一)新建工程招投標文件材料在基建項目竣工驗收後的三個月內🤖👩🏼🏭,隨全套基建項目檔案一起歸檔至校檔案館🍽。
(二)其余招投標文件材料在合同簽訂後的次年6月底前,由校招標辦統一歸檔至校檔案館。
第四章 招投標文件材料的整理
第十一條 招標投標文件材料的整理和組卷按照《上海交大行政類檔案管理規範》的要求🧑🎤,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和特點,應保持卷與卷之間的系統聯系🧩,以便於檔案的保管和利用🫛💁🏿♀️。
第十二條 歸檔材料的保管期限分長期和短期兩種🙌🏿🏋🏿♂️。原則上采購金額在50萬元以下的,由校招標辦分室存檔,每年向校檔案館歸檔一份分室存檔清單;50萬元以上(含50萬元)的為長期🤘🏻,由校招標辦移交檔案館保存。
第五章 附則
第十三條 項目單位自行組織的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采購項目文件材料👩🏻🍼,可按上述要求對重要材料自行留存。
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♊️。
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校招標辦、檔案館負責解釋。
恒达平台
2015年4月23日